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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解决执行难协调小组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召开
2008-4-26 来自: 阅读次数:1577次 网友评论 0条 点击查看
     4月23日法制时报    (记者 曹飏)4月22日,省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委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组长肖若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涉政府机关、部队、国有企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执行难案件为重点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推动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副组长毕志强,省政府副省长、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副组长符跃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副组长董治良,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副组长施文出席了这次会议。省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22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肖若海在讲话中指出,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中央政法委专门就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下发了两个文件,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也专门下发文件,成立省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推动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努力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 

  肖若海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做好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执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营造执行工作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提高执行公信力;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公正执行,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肖若海要求,全省各市县党委、政法委要以贯彻中央政法委文件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办,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到平安海南建设的大格局中,加大对暴力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要积极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尽快将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工商、房地产、工程招投标、税务、车辆、出入境等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链接,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全面完善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推广和建立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法院、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对确属特困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救济帮助,多渠道化解矛盾。 

  肖若海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通过推行执行公开,加强对执行工作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与制约,防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执行工作的保障措施,试行执行员制度,配齐配强法院执行人员,增加执行投入,在经费和装备上给予重点保障,保证执行工作的需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树立当事人对经济活动中的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海南的诚信社会建设。 

  省高院副院长傅勤向会议汇报了近5年来我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全省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总要求,把坚持内部分权制约与外部综合治理相结合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探索执行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债权和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至2007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347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394.1933亿元,已执结31967件,执行标的总金额285.5936亿元,年均执结率达78.54%。 

  全省法院五年来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努力减少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及其它各种干预,严格按照办理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抓紧调查、控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针对相关执行法律滞后的问题,省高院先后出台了《协调监督案件办理规程》、《关于执行案件公开听证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方式和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省高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在全省法院推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分离的权力运行新机制,全面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执行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阳光执行”。注重从执行信访中发现问题,建立由案到人和由人到案的查处执行违法违纪机制,有效遏制了“执行乱。”同时突出重点,先后开展了拖欠工程款和涉政府机关等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并就涉政府机关案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引发了高度重视。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专门下发文件,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列入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并要求不得产生新的拖欠。五年来,我省法院旧存执行案件由2003年的4227件到2007年的1379件,结案率从2003年的74.9%到2007年的81.9%,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傅勤还在会上汇报说执行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法院已经受理超过法定执行期限尚未执结的执行结案有1057件,申请执行标的50亿元,已执行标的6亿元,未执行标的44亿元,部分法院旧的积案还未办结,又产生了新的积案,清理执行积案的任务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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