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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商贸局强制收取酒类防伪标签费法律依据何在 部门利益驱动 政府管理职能变味
2008-7-21 来自: 阅读次数:3428次 网友评论 1条 点击查看
      江西永修县商贸局强制该县所有酒商,在酒品包装上加贴“防伪标签”并收取费用,一张标签,县商贸局收费0.08元至0.4元不等,而这部分成本最终又被转嫁至消费者头上,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这种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如何遏制政府的管理职能成为一些部门谋利的乱象呢?
  收取防伪标签费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18日,记者辗转找到永修县三溪桥千岛湖批发店胡女士,她说:“7月11日,雪津啤酒批发商将啤酒运到我店里,永修县商贸局的人员就赶到了。 
他们询问雪津啤酒是哪里进来的,我说是用钱买来的。他们就说没加贴县商贸局"防伪标签"怎能入库,接着就将我的41箱啤酒强制搬上车运走了。”
  记者发现该局办公大楼的过道里,堆满了南昌啤酒、雪津啤酒、燕京啤酒等各种品牌啤酒,总数达数百箱之多。
  位于永修县新城大道的一家副食店老板张某称:“批发商涨价了,我们零售商就有损失。我们不得不略微提高酒品销售价格。”
  永修县新城大道一家饮食店老板李某称:“批发商已经通知我说每箱啤酒要加收1元钱,理由就是商贸局要贴标签收钱了。”
  一位消费者气愤地对记者说:“这些费用最终又转嫁给消费者,永修的酒比其他地方都贵!”
  20日,该县主管商贸工作的孔副县长在回应记者的采访时说:“周边几个县正在酝酿联合抵制这种贴防伪标签的做法。”
  加贴防伪标签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永修县商贸局为什么要加贴防伪标签呢?该局主管该项工作的副局长陈晓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是为了便于酒类索源制度得到保证,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为了保证酒类进货渠道的可靠性,保证酒类食品安全。商务部2005年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里也曾明确提出,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实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陈晓光说收费标准是根据县物价局文件(永价收费字2008第5号)“关于核定酒类商品贴标收费标准的批复(试行)”:“箱标:规格4CM×3CM0.50元/枚;瓶标:规格直径1.8CM圆标0.08元/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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