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证监局获悉,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辖区上市公司再融资总额将超过首发融资总额。为确保有关公司拥有明晰而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有序、有效再融资,山东证监局将从多个方面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
据介绍,2006年下半年市场恢复融资以来,山东辖区鲁西化工等15家公司先后实现再融资。今年初,为了“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事后审核为事前掌握”,证监局安排各监管责任人对有关公司的再融资意向进行了调查摸底,潍柴动力、华电国际等13家公司目前正在履行再融资有关程序。对有再融资意向的公司,证监局制定现场检查计划时予以重点考虑,并高度关注相关公司的再融资信息披露情况。
对于实施再融资公司,重点关注其是否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是否引致股价异动等。对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重点关注其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对再融资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及年报等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时,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部分,并与临时公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对。
对于定向增发涉及向大股东购买资产的,一般安排赴公司现场核查,核查重点为所涉资产的权属、经营现状、盈利能力和抵、质押情况,资产定价是否公允,是否高估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
山东证监局同时会重点关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和使用效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和疑点,采取约见上市公司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谈话,让其作出解释或出具专项说明等。对经核实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要求公司每季报一次《募集资金季度使用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严格关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原则上安排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后续期间,做好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持续监管,关注其收益产生情况以及是否达到预期使用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