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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一酱腌菜生产企业被处罚
2008-7-14 来自:  阅读次数: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
     为确保奥运期间不出食品事故,近日,山东省济宁市质量技监局加强了对全市肉制品和肉类罐头、酱腌菜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规范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的备案、购买和使用。

  据执法人员介绍,亚硝酸盐也叫工业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等食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和防腐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亚硝酸盐进人人体后,可使血液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氧的功能,致使组织缺氧,出现青紫而中毒。食入0.3至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由于亚硝酸钠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容易混淆,最简单的鉴别方法是,分别取少量样品和白醋于杯中,并将杯置于温水中,有棕红色刺鼻气味气体产生的亚硝酸盐,否则为食盐。

  目前,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72家,向6家未按规定备案的小作坊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家违规添加亚硝酸盐的酱腌菜生产企业进行了封存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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