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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纪念钞市场买卖 法律规定属于违法
2008-7-16 来自:云南电视网 阅读次数: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
    10元面值的奥运纪念钞刚一发行就兑换一空,继而在全国各地出现人为买卖炒作,一些地方甚至炒到了上千元一张。昆明是否也出现了买卖纪念钞的情况呢? 
  记者对昆明部分可能销售奥运纪念钞的的市场进行了走访,在市场上记者并没有看到奥运纪念钞的身影。一些在市场上做钱币收藏买卖的商户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见到过奥运纪念钞,也没有人到市场上出售奥运纪念钞。不过大部分商户表示,他们都有意向用高于10元面值的价格去收购奥运纪念钞。
  商户:收还是可能收的吧   绝对有人收  主要是它的价位是多少  合不合适  只要进到市场  肯定有人收
  商户说,现在市场上还没有人真正出售奥运纪念钞,原因可能奥运纪念钞在昆明发行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尽管现在在市场上我们并没有见到有人出售奥运纪念钞,但是在网络上,我们随处可见市民发布的供求信息,甚至有人在网上进行奥运纪念钞的交易。
  新洋务律师事务所的陈飞龙律师介绍,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规定,参与流通的人民币是禁止买卖的,其中也包括纪念币。
  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飞龙   奥运纪念钞是一个参与流通的纪念币   那么只要是参与流通的纪念币  至少在一年以内它是只能等价交换的
  陈律师说,奥运纪念钞的面值为10元,其他人是不能随便给它本身定价的。目前,对于这样的非法买卖行为,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是有权利以及义务来对它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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